北京中教全纳文件
(2021)13号
公告
致各位校区负责人:
兹因我司合作的部分特许经营商于《特许经营合同》到期后未及时按约定申请续签合同,亦未向我司支付品牌使用费等费用。经我司多次接洽,部分特许经营商无法联系,拒绝沟通。
现我司决定终止与余杭校区、宜兴校区的合作,取消其特许经营资格。现郑重告知,请余杭校区、宜兴校区立即停止使用全纳品牌开展经营活动,拒不停止使用的,我司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。若因到期特许经营商的个人行为造成第三方权益受损的,与我司无关,后果自负。后期我司将持续不断的针对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校区,开展维权工作,望各个校区予以重视。
特此告知
北京中教全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2021年9月18日